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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万元高价成交后,买方由于种种原因决定放弃
永昌路夜市开办权重新拍卖

作者:记者许晗 稿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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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6天前,永昌路、皋兰路、正宁路、老酒泉路等四大夜市5年开办权以总额884万元的价格被3位买家分别拍走,其中永昌路夜市最终以510万元高价成交。然而时至今日,正当市民翘首盼望一个崭新夜市亮相金城之时,记者却意外获悉,永昌路夜市5年开办权将于五一假期之后再次进行拍卖。是什么原因造成永昌路夜市“二上”拍卖台呢?为此,记者昨日专程采访了买家本人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买家:很难达公司预期目标

    4月11日举行的夜市开办权拍卖中,永昌路夜市成了所有买家竞争的焦点。最终,一位持18号牌的买家以510万元竞得该夜市5年的开办权。然而16天后,记者从省城某媒体4月26日刊登的一则拍卖公告上看到:“受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兰州瑞德拍卖有限公司将于5月4日在兰州大桥饭店,对永昌路服装小百货夜市5年开办权进行公开拍卖。”经过多方打探之后记者了解到,当时已达成成交协议的买家因为种种原因而放弃到手的开办权。

    据这位从事汽车服务行业的负责人说,放弃永昌路夜市开办权确有此事,主要原因是在与有关部门在合约等事宜上产生分歧,虽经过多方商讨仍未达到双方都满意条件。同时,在得到永昌路夜市开办权后,公司又对该夜市开办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要想到达公司经营的预期目标难度很大。

    区政府:二次拍卖差价由原买家承担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拍卖委托方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夜市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均是,还不了解永昌路夜市要拍卖的具体情况,发布的拍卖公告也是刚刚才知道的,具体情况还需进一步了解。随后记者又找到城关区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已知道买家放弃开办权的事情,并告诉记者,夜市拍卖成交后又放弃开办权,买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就是在永昌路夜市再次拍卖后,如果最终的成交价未能达到510万元的价格时,差额部分将全部由放弃开办权的买家负责支付。

    拍卖公司:未接到有关委托

    那么为什么拍卖公告刊发了3天之后相关部门才知道呢?公告发布方是否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呢?为此记者又采访了兰州瑞德拍卖有限公司负责人,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拍卖成交后7天内,拍卖公司、委托方和买家三方已完成拍卖交易,他也没有接到有关重新拍卖永昌路夜市开办权的委托。这位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在完成交易之后,买家因为特殊原因完全可以放弃开办权,不存在违约责任,但要承担下次拍卖后两次拍卖价格不足部分。

    与永昌路夜市买家放弃开办权得主不同的是,拍得老酒泉路夜市和正宁路夜市开办权的负责人则正在忙碌夜市的筹备工作。记者昨日巧遇该负责人,他告诉记者,目前正宁路和酒泉路两个夜市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方案也在制定过程中,能够在7月份启动。目前,在合约方面仍与夜市管理部门未达成一致意见,正在协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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