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兰州 | 社会 | 国内 | 国际 | 财经 | 文体 | 专题 | 周边 | 图库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兰州晚报2>>A7
违法建设竟由村长全权“审批”!
城关区将严格查处参与违法建设的街道、社区及相关责任人

作者:记者蔡宁祯 稿件来源:
页面功能  【字体:  】【关闭
 
  本报讯 “对村主任和村干部参与违规使用、出租土地的,一定要进行详细调查,若情况属实,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月23日,城关区在青白石街道组织公安、行政执法及各街道主要领导,召开集中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现场会,针对部分涉农街道村干部随意出租、转让土地使用权、批建违法建设和相关街道个别执法中队和街道麻痹大意,对建设违法建筑时没有及时阻止甚至纵容、包庇违法建设的实际情况,副区长王胜太表示,城关区将依照相关法律和《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予以坚决查处:“一个月内,若发现新的违法建筑,将对社区主任和执法中队队长予以撤职。”

  违法建设竟是村上的招商项目

    几年来,本报曾对“小炮楼”的建设、拆除进行过多次报道,在2008年4月18日的《是谁助长了“炮楼”风?》一文中提到这一现象:村上的领导为了取悦村民,或者为了小集体的利益,往往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村民盖房建房,只要村长说了、批了就算拿到了“许可证”,想怎么盖就怎么盖。由于在乱批乱建房屋上,对村干部没有形成责任追究制,致使一些村干部胆子越来越大,明里暗里变相支持村民乱建房屋,在政府开发征用时借机讨要高额赔偿。

    当这一现象在雁滩地区得到一定遏止后,却又在城关区的青白石、伏龙坪等地区重现。在3月23日的现场会上,记者和与会人员一起见识了两处村干部“批建”的违章建筑。其建筑规模之大,占地面积之宽,叫人有些不敢相信。

    当天早上,与会人员首先来到青石湾村的青峰石材厂,这个厂子直接建在高速公路旁边的黄河河滩上,一排简易的蓝白色相间的大厂房,厂房外面的空地上堆放着各种石料,周围是铁丝网扎成的围墙。而这个占地面积40多亩、建筑面积达600多平方米的建筑竟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城关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潭应海告诉记者,青石湾村1998年在该处建起了石料场,然而,由于修建高速公路,石料场停产闲置,随后,青峰石材厂以招商为幌子于2004年进入青石湾村,通过2年准备,于2006年开工建设。自2006年11月3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执法局曾先后5次向其下发过拆迁通知,但青石湾村却一直不予理会。

    十余排厂房建在排洪沟上

    在石沟村,记者和检查人员同样看到了村上的招商项目——建在排洪沟上的庞大的违法建设群。已建起来的十余排违法厂房一排连着一排,横在排洪沟上。这些厂房大多是一些私人的家具加工车间。

    城关区建设局局长卫传润告诉记者,这些厂房同样没有经过任何审批,由于侵占了排洪道,一旦发生暴雨引发的洪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对此,城关区副区长王胜太在会议上表示,从即日起,城关区相关部门将依法对村主任参与违法建设的情况进行调查,若调查属实,将按法律程序依法追究村主任的法律责任。一切程序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丝毫不会手软。

    执法局长坦言执法工作没有做好

    在现场会上,城关区执法局局长张宗耀通报了近年来执法局对违法建筑的查处情况,2007年,城关区在辖区内共发现了342起违章建筑,查处317起,共拆除5万余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超过前5年的总和。出动500位以上的执法人员就达7次,去年全年共出动了3000人次。但这依旧不能彻底打击违法建设者的嚣张气焰,截至今年3月17日,城关区执法局又新发现了16处违章建筑,到3月23日,这个数字已经翻了一番,增加到了32起,违法建设主要集中在桃树坪、伏龙坪、雁滩、青白石等地。

    张宗耀在会上分析了违章建筑为何屡禁不止的原因,同时也坦言执法工作没有做好。他说,从主观方面,是由于对违章建筑的追究办法没有落实到实处,有关部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执法中队和社区的监管不力,拆迁现场,社区负责人避而不见,怕得罪部门,得罪当事人。客观方面,是由于土地管理属性不清;“谁批准谁监管”没有做到位;暴力抗法现象很严重,2006年发生了260起,2007年发生了160起,今年已经发生了10余起。

    再发现新违法建筑要撤责任人的职

    城关区副区长王胜太表示,从去年违法建筑的数量来看,几乎每天发生一起违法建筑,数量之多,规模之大,触目惊心,究其原因是因为一些街道、社区负责人对相关法律法规一窍不通;一些街道和社区、村干部甚至参与、“审批”违法建设,也有些个别执法中队和街道麻痹大意,建设违法建筑时没有及时阻止。这些都是违法建筑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王胜太同时表示,在半个月内,城关区对今年以来新出现的所有违法建筑一律无条件进行拆除。若在一个月内,若发现新的违法建筑,将对社区主任和执法中队队长予以撤职。

    参加会议的市行政执法局相关领导也表示,街道和社区虽然没有执法权,但对违法建设依然有发现、上报、制止的责任,而一些街道非但没有尽到责任,反而直接参与违法建设。所以,街道和社区要从源头上遏止违法建设的出现,把政策和法规提前给老百姓交待清楚,让老百姓少受损失。

互联博录
免责声明:
兰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或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社和兰州新闻网所有。已经与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并且不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兰州新闻网联系。
 
站内查询
要闻回顾
·县区各显身手捧回“金娃娃”
·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的水平
·确保提前实现农民增收目标
·北京2008年残奥会圆满闭幕
·22家企业产品检出三聚氰胺
·黄河风情文化周昨日拉开帷幕
新闻专题
·继续解放思想 推动科学发展
·2008北京奥运会专题报道
·庆祝兰州日报创刊15周年
·奥运圣火耀金城
·2008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
·众志成城 抗震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