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兰州等12个城市被建设部列为首批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兰州今年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要达到100万平方米。建设部要求,各示范城市到2010年底必须完成国家、省分配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的任务。 建设部要求,今年采暖季前各示范城市应选择一定数量的政府机构办公楼等建筑进行供热计量改造,2009年应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达到热计量的要求。新建建筑的热计量设施必须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政府建立强有力监管体系,做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新建建筑不得组织验收和交付使用,供热单位不得给予供热。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应坚持有利于节能减排;政府办公机构和公共建筑率先推进;新建建筑必须实施热计量收费;政策引导,充分利用国家奖励资金推进既有建筑供热采暖计量改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用户满意;鼓励节能节费,供用热双方共赢等原则。
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兰州市热计量收费实施办法。根据建设部要求,我市将开展供热现状和统计供热能耗调查、编制供热计量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