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今年清明放假3天
|
|
|
4月4日为法定节假日,5日、6日照常公休
|
|
|
作者: 稿件来源:
|
|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
| |
|
据《北京日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通知了200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明确,清明节放假3天,具体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通知要求,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
|
|
|
|
|
兰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 |
|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或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社和兰州新闻网所有。已经与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并且不在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栏目下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兰州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
|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兰州新闻网联系。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