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我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1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20人。今年我市检察院确定的打击重点,将是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犯罪行为。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去年21名“县处”被查办
去年全年我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27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共2000多万元。据悉,在去年全市检察院查办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中,5万元以上的案件72件,10万元以上的案件43件,50万元以上的案件14件,100万元以上的案件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1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20人。
今年重查两类执法人员
今年,全市检察院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将反贪污贿赂案件的立案数,力争达到全省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65%以上的为大、要案件。在全市反渎职侵权案件中,将重点查处和打击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犯罪行为。另外,全市检察院要对批捕后改变强制措施的、通知说明不立案理由的、通知立案的,要做到公安机关100%予以回复。
经验“宽严相济”政策好
去年,我市检察机关试行“宽严相济”政策,并在通过一年实践后,不但总结出了很多的成功经验,而且获得了社会的一致认可。如市检察院在办理某大学8名大学生故意伤害案的过程中,经过多次研究后,为了这些大学生的前途,并结合案情实际,对其中5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确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给予了从轻——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而各县区检察院也对一些未成年人犯罪、轻刑犯罪、职务犯罪嫌疑人在采取强制措施、作出处理决定中,注意把握“宽严相济”尺度,为践行恢复性司法作出了有益的尝试。据了解,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399人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205人,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对确有错误的7件刑事判决裁定,提出了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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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4名反贪勇士立功受奖
本报讯 昨日,市检察院分别授予安宁区人民检察院、红固检察院、永登检察院、榆中检察院“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对兰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等23个部门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张晓波等14名检察干警被兰州市检察院授予三等功称号。对尹金莆、张秉峰、边国林等52名个人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予以奖励。
新闻背景
张晓波是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处副处长,丁维俊是该局副调研员。从2004年开始,便查办原甘肃省贸易经济厅市场信息中心主任冯某(正处级)、综合部经理张某合伙贪污100多万元的特大贪污案。在办案过程中,两人先后光询问证人及有关人员就达150多人次,形成笔录证词230多份,银行查询30余次,先后多次奔赴福建、浙江、广州及河西等地调查取证。那一份份倾注着他们心血的证据,使被告人在法庭中的辩解显得那么苍白无力。最终,经省高院终审判决,冯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察二处处长宋志刚、助理检察员段卫东;城关区检察院公诉科主诉检察官李春城、侦察监督科副科级检察员陈毅平;七里河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邵致江等被授予三等功。这14名检察干警是广大杰出检察官们的代表,他们或单独办案或与战友联手作战,将一批批犯罪分子送上了法庭,接受法律的审判。其中如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出纳员方某贪污207万元特大案、红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俞某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省上督办的特大黑恶势力案……在一起起罪案中,艰辛努力的检察干警们使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