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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决定
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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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批廉租房主体工程完工(资料图片)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24日至25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

    他指出,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继续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曾培炎说,住房问题直接关系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

    会议决定,全国要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今年年底前,在所有设区城市,凡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明年年底前,覆盖到所有县城。 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把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10年底前,全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要纳入保障范围。

    会议要求,今明两年,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尽快增加一批廉租住房房源。各级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支出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要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比例不得低于 10%,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困难地区给予补助支持。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建设用地继续实行行政划拨的政策,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用地指标。

    会议重申,城市新开工住房建设中,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必须达到 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 70%。

    会议要求,省级政府对辖区内住房保障、住房供应和房价稳定工作负总责,市县政府是责任主体。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的政策体系,各项配套措施要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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