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有人形容执行难是“天下第一难事”,虽然有些夸张,但是也反映了执行难度确实很大。在昨天的“一把手”接待日现场,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接听的电话中,市民反映最多的仍是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难”问题。对此,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潘庆云现场向市民作了解释。 条条困难缚住执行“腿脚”
潘庆云说,执行难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一直是困扰法院办案效率的最大难题。在改革开放初期,政府开办企业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执行难度很大。其中最突出的是执行过程中的稳定问题。有些被执行人为了逃避义务,拖延执行,到处上访、申诉,甚至煽动不明就里的群众、职工集体上访、围堵政府和法院,给社会带来隐患。也有一些企业,历史包袱很大,债务多,无力偿还,如果对其进行强制执行,不但企业无法继续存活,而且职工也会失去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但是如果不执行,又无法保障债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律的尊严也会受到损害。法院往往陷入两难的境地。
多管齐下让“老赖”还债
潘庆云说,今年上半年,法院和房管部门就法院执行中的配合问题召开专题座谈会,形成会议纪要,已经下发到全市各法院和房管部门,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开了个好头。为了促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今年上半年市中院还制定了《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主要通过新闻媒体这个平台以及各部门的配合,动员社会力量对被执行人进行举报。此外,法院也采取了相关措施,如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对于那些未执结案件的被执行人,包括领取了债权凭证中止执行的,以及信誉差的被执行人,还会将其信息通报房管、工商、土地、公安、金融等部门,通过限制工商登记、贷款、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限制工程投标、限制人员出境等措施,形成全社会威慑机制。潘庆云还说,如果想谋求发展,想真正做事,奉劝欠债不还者早早还清欠款,一身轻松地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