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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个月以来,我市共有1877人完成了自行申报。 |
本报讯 4月2日18时至24时,全市共有355位年收入过12万元的高收入者进行了个税申报。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最新统计数据显示,3个月以来,全市共有1877人完成了自行申报,申报总额达3.7亿元,补缴税款
424.99万元。
高收入者主要来自银行电力等行业
据了解,我市已自行申报的
1877人主要来自银行、电力、厂矿企业、医药、通信等经济效益较好的行业及部分私营企业主。此外,还有一部分因财产租赁和财产转让年收入过12万元的个人。
据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今年是个税申报的头一年,很多纳税人对相关政策不够了解,起初申报人数不是很多。但是随着税务部门后期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对重点纳税单位进行申报辅导、约谈等工作后,我市申报人数从3月15日开始猛增,当天申报人数达到
400余人。申报的最后几日,日均申报人数近 200人, 12366咨询电话更是异常繁忙。
4月2日18时到24时,共有 355人前来申报,仅城关区地税局报税大厅就有 100多人申报。
限期不申报者最高受罚1万元
该负责人还说,对于4月3日后的申报者,将缴纳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且从现在开始,市地税局将联合财政、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从各种渠道采集信息,对重点人群进行排查。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前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
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