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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投诉不再赶节点
卖的:抓紧时间搞宣传

作者:记者袁文波 稿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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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今已是家喻户晓。每逢这一天,消费者做上帝的感觉比其他364天来得更真实些。原因很简单,政府的重视和严密的舆论监督迫使经营者自律,再狡诈的商家在这一天也不得不有所收敛。从1997年中消协的第一个年主题“讲诚信、反欺诈”到今年的年主题“消费和谐”可以看出,消费者的消费维权观念正在走向理性和健康———学习的多,投诉的少,维权不再赶节点。

  一变 消费者开始挑垄断行业的“刺”

  在今年“3·15”宣传活动现场,投诉已经不再是整个宣传日的主要内容,消费者开始对诸多行业的霸王条款宣战,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不少垄断行业发起了挑战。就拿今年本报“3·15”热线来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针对垄断行业的,过去很少涉足的金融企业,现在也有很多人在反映。“3·15”已经不再是消费者单纯的“申冤日”,而是在逐步转变为向不合理条款的“宣战日”。

  二变 众商家抓紧时间搞宣传

  随着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消费者不再等到“3·15”才去投诉。随时有侵权行为发生,随时就会有维权行动。

    消费者的改变引起了经营者的改变,当“3·15”逐渐变成质量和诚信的一种象征后,一些聪明的商家开始在“3·15”期间用各种方式在宣传自己,“打造诚信3·15”、“营造放心消费环境”、“3·15大酬宾”等宣传语比比皆是。

    在活动的现场,当记者就此问题询问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时,有人告诉记者,只有真正讲质量、讲诚信、讲信誉的商家,才敢于真正与消费者携手并进,接受消费者、接受“3·15”的考验。

  三变 消费维权越来越理性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了“消费和谐”的年主题,旨在消费领域中全社会树立起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但是消费者不遵守商家合理要求甚至过度维权、非理性维权的行为也在影响着和谐消费环境的建设。采访中,省消协工作人员给记者举了个例子,金城家电维修部兰州市索尼家用电子产品特约维修站在给消费者维修家电的过程中,本着客户是上帝的态度来工作,事后客户也和这里结成了朋友。但是也有的客户因为其他原因,非理性的维权,不仅影响到自身,也影响到商家,这样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据省消协有关人士介绍,从整体上看,20世纪80年代,是十个人受到质量侵权后,一个人投诉。现在中消协调查的结果,是十个人受害就有四个人投诉,这叫量变;第二个就是发生了质的变化。原来消费者投诉要求赔偿直接损失,比如说赔钱或者换货。现在开始要求精神赔偿了;第三是种类的变化。比如说过去有手表、自行车的投诉,现在就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钢琴、商品房、汽车、计算机等;第四是形态的变化。过去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物质类,现在投诉开始向非物质类发展。比如说投诉假唱。

    “3·15”正在引导消费维权走向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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