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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养实行后,小狗销售量一路上升。(资料图片) |
本报讯 随着烈性、大型犬分类标准通过市政府批准,兰州警方的犬只登记摸底工作也宣告结束。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通过初步统计,全市已登记犬只
16524只,其中烈性、大型犬占20%。公安、城管、工商、农牧四部门决定从今日起,在全市限养区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清理整治犬只交易场所专项行动。
1 今起四部门联手查狗市
为了做好全市犬只摸底工作,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先后两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摸底工作,并将摸底时间延长15天。随着市政府于近日批准烈性、大型犬分类标准,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领导小组决定,从1月18日起,公安、城管、工商、农牧四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组,集中清理整治全市限养区域内的犬只交易场所。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一是取缔重点限养区内的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非法犬只交易摊点和市场;二是集中收缴非法交易的烈性犬和大型犬;三是集中清理和收缴《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下发后,仍然饲养的烈性犬和大型犬。
2 集中清理行动分3步进行
1月21日-1月28日,公安、工商、农牧、城管四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永昌路、铁路局、雁滩地区的花鸟市场,车管所附近的流动市场和兰州肉联厂集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非法从事犬只交易的摊点,收缴非法进行交易的烈性犬和大型犬。1月29日-2月10日,四部门将对已清理整治过的市场进行反复监督和检查,对继续无证交易的,再次进行清理和取缔;对已颁布工商营业执照,但擅自从事烈性犬、大型犬交易的,由工商部门进行取缔且吊销所发证照,并由公安机关收缴交易犬只。同时,对在固定市场以外非法从事犬只交易的流动摊点和商铺也将进行清理和取缔。2月11日-2月16日,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管理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 有“证”狗市暂不清理
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实际效果,市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同时,对目前已颁发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犬只交易的场所,暂不清理和取缔,但养犬人必须主动做好犬只的检疫、出户等工作,杜绝市场中存在交易烈性犬和大型犬的现象。此外,对限养区周边从事犬只繁殖的场所,要督促养犬人实行拴养和圈养,并在场所门口悬挂警示标志。对在居民院落或居民密集的地区从事经营性犬只繁殖的,要积极劝导养犬人将犬只移送限养区外,并做好犬只的检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