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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休老干部向市医保局“一把手”党玲(右)反映情况 |
   本报讯昨日下午,市医保局“一把手”接待日现场异常火爆,下午3时至5时,市医保局党玲局长、卓玛副局长带着医保、医药、生育、督查和办公室五个科室的6名负责人,准时来到本报接听市民的热线咨询和投诉。    在昨天的“一把手”接待日现场,来了一位风尘仆仆的老先生,他就是72岁的省轻工物资公司的离休干部张林。看到本报“局长接听市民投诉”的预告后,张先生十分兴奋,立即提笔给市医保局局长写了一封 800多字的建议书,下午就骑着自行车从五一山赶到报社,亲自向市医保局局长党玲反映情况。
   张先生指出,一是现行的企业离休干部医疗待遇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待遇不一致,其中企业离休干部的待遇偏低,每年的门诊费仅为 3000元,而行政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门诊费却为 4000元,相差 1000元。 3000元门诊费对部分身体健康的离休干部来说,可能还花不完,但对一些老病号、患病多的人来说却根本不够用。二是现行的报销办法不方便,尽管政策规定企业离休干部的医疗费国家完全承担,但按“个人先垫付,然后再报销”的原则,以及病历、发票等单据缺一不可的规定,不少单据要在老人手中保存多半年,年终才能给予报销。期间,老人们保管单据很吃力,稍有疏忽就会造成损失。为此,他建议在政策上对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能够区别对待,使有病者能获得更多的医药费,同时也改革医疗费报销办法。
   党玲局长表示,感谢张先生对他们的信任,医保局将把此意见及时向制定政策的部门反映,积极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张先生表示非常满意。
   典型问答
   问:企业未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怎么办?
   答:由于各种原因,截至目前,兰州市辖区部分单位仍未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对单位不参保的,职工可以向市劳动保障局监察处(电话: 8487035)投诉,督促单位尽快参保。同时,也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我是三毛厂的退休职工, 2004年就调整了养老金,按理说大病缴费基数将随之调整,但三年来一直未调整。
   答: 2005年就应调整缴费基数,对此本人应向企业积极反映。同时,医保局也将积极核查。
   问:肝移植的肝源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而肾移植的肾源却在报销范围内,这种情况不合理。据悉外省已出台了相关政策,希望我市也能有类似政策。
   答:希望提供外省已出台类似政策的相关资料。如果外省有此类政策,市医保局将建议制定政策部门进行参照,并在制定政策时予以考虑。
   现场花絮
   西固陈女士指名道姓要找“一把手”
   虽然最近相关部门都开通了咨询电话,市民反映心声的渠道比较多,但昨天下午的接待日现场仍十分火爆,所有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忙得连水也顾不上喝。短短两个小时,医保局工作人员就集中接听了 120个热线电话。住在西固区的陈女士,指名道姓非要“一把手”党玲局长亲自接听电话,党玲局长顾不上接,其他工作人员帮着接听也不行。等了几分钟后,陈女士终于高兴地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住在五一山的张林老先生,则冒着酷暑赶到报社,反映当前企业离休干部医保待遇低及报销难等问题。
   在当天的接待日活动中,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员投诉惠仁堂静宁路药店“不能刷卡购药”的问题,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