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近日,省水利厅联合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今年5月至12月,在沿黄9市(州)66个县(区)统一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据了解,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不执行取水量限制决定、违反生态用水管理要求、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等9类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突出违法行为展开。专项行动将以违规取用水专项整治为基础,通过强化监管执法司法协同,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依法惩治全省黄河流域各类违法取用水问题,加快推动有关问题整改,从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有效规范全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有力维护涉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助推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同时,为确保专项行动全面落地见效,省水利厅联合省检察院成立专项行动联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执法协调组和业务指导组两个工作组,合力推动全省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起势见效。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马艳玲
责任编辑: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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