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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入下沉督察阶段

2022-04-16 08:29:08 智能朗读:


4月1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二轮第三批5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2年4月8日至4月11日陆续进驻兰州、金昌、张掖、庆阳、临夏5市(州)开展督察。截至4月13日,各督察组均已完成第一阶段市级层面督察任务,进入下沉督察阶段。

据悉, 截至4月13日,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转办群众举报问题79件,已办结4件,立案处罚企业1家,处罚金额0.1万元。期间共计与市级领导干部、市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27人进行了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市级有关部门单位76个;现场检查点位20个;制作笔录24份;调阅资料5760份。

在接下来的下沉督察阶段,各督察组根据市级层面督察掌握的情况和聚焦的问题线索,重点下沉到县(市、区),督察县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督察组下沉督察时间10天左右,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针对重要问题线索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对是否存在“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情况开展检查,对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不碰硬,以及整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加强针对性调查核实。同时继续受理群众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转办督办,加强抽查核实,开展实地回访并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督促被督察地方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吕晟君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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