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4月9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5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兰州、金昌、张掖、庆阳、临夏5市州统筹实施例行督察和河长制湖长制专项督察,督察进驻为期20天。
据了解,重点督察各市州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落实情况;碳达峰碳中和研究部署,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
河长制湖长制专项督察主要围绕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主要任务完成、突出问题整治等情况,重点督察各市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度节水控水落实情况,水利部及各流域机构、省级和地方各级部门督导检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以及媒体曝光、公众投诉举报涉河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河湖“清四乱”、垃圾围坝、河湖岸线、河道采砂、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等专项行动排查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省河长制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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