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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奖补新政出台为高质量发展助力 辖区企业最高可一次性获500万元奖励

2021-06-09 08:02:47 智能朗读:

为加快推进兰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6月8日,兰州高新区印发了《兰州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该政策从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国际合作和人才引育等方面给予辖区企业多项优惠奖补措施。

据了解,《兰州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适用于在兰州高新区内注册和纳税的独立核算法人企业。重点将支持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材料、数字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兰州自创区确定的主导产业。同时,政策申报将适用于上一自然年度取得的成果、荣誉或本年度直接减免的政策支持。

政策中,技术创新奖补政策规定,将对主持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且排名前三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发明专利金奖、实用新型专利金奖和外观设计金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专利奖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项给予5000元奖励;获得PCT国际授权(欧、美、日、韩国家)的,每项给予1万元奖励。对软件企业通过CMMI3、CMMI4、CMMI5评估认证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卡脖子”问题获国家表彰或认可的团队,一次性给予500万元奖励。平台建设奖补政策规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产业研究院和科技创新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对其新增研发仪器设备,按实际发生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机构最高可达200万元。对与兰州自创区签订协议的共享实验室,根据为区内企业开展研发产生的服务费用,按照总额的10%给予实验室团队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及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同时,政策还针对成果转化、科技孵化、产业发展、投资奖励、国际合作、科技金融、人才引育提出了具体的奖补细则。

在此基础上,政策规定,对于重大项目和特殊事项,可一事一议。同时,享受本政策扶持奖励或补贴的企业,必须为诚实守信经营、近两年未受到相关部门处罚,且无拖欠各项税费等不良记录的企业。此外,享受本政策扶持奖励或补贴的企业须承诺三年内不得迁出高新区,否则全额退还上述扶持资金。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昕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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