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社版权声明
兰州日报社所属媒体(《兰州日报》、《兰州晚报》、兰州新闻网、ZAKER 兰州 APP、指点兰州 APP、兰网、《中学生导报》,以及兰州日报、兰州晚报、兰州新闻网、《中学生导报》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视频号、抖音号、大鱼号、企鹅号、B 站号)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道、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兰州日报社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使用者将兰州日报社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使用时,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兰州日报社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
使用者将兰州日报社提供的内容与服务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兰州日报社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兰州日报社相应下属媒体),并按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向相关权利人支付版税。
凡未经兰州日报社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其它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兰州日报社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兰州日报社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0931-6132669
法律顾问倪得宾律师
版权合作:0931-6132665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编辑委员会办公室
兰州日报社
2021 年 1 月 15 日
版权声明:
凡文章来源为"兰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兰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兰州新闻网",并保留"兰州新闻网"的电头。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