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贾汝昌决定逮捕
9月13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贾汝昌(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甘肃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贾汝昌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责任编辑:王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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