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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活力 《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

2022-07-04 08:38:10 智能朗读: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下发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审改工作机构)要组织认领《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梳理明确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于2022年9月底前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向上级审改工作机构备案。各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清单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通知要求,对国家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部门已经编制实施规范的,省级主管部门要在准确制定本级实施规范的基础上,指导市、县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对国务院部门暂未制定实施规范和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相关省、市级主管部门要按照“四级46同”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实施规范,做到同一许可事项全省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在2022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公布后,在严格执行的基础上,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工作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进行。

通知明确,《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后,省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权责清单等其他有关清单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要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活力。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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