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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印发通知 及时足额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坚决杜绝不按时发放补贴问题

2021-09-13 08:38:38 智能朗读:

省人社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管好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助力乡村振兴。通知强调,及时足额发放岗位补贴,同一县区发放时间必须一致,发放时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底线。坚决杜绝不按时发放补贴问题。

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在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各地可充分考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劳务输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实际需要,对现有岗位和职责进行适当调整优化,确保岗位设置更加符合乡村振兴新要求,更加契合当地现实需求。  

通知强调,进一步加强人员动态管理。各地要高度重视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做好退出和新进人员信息采集、更新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人员考核管理,健全退出机制,对考核不合格、不履行岗位职责、因身体等原因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应及时予以清退,防止出现变相发钱、优亲厚友、一人多岗等现象。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做好退出岗位的人员补聘工作,优先选聘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  

通知强调,进一步强化聘用人员权益保障。各用人单位(乡镇政府)要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为一年。按规定及时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用人单位要积极协助做好理赔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岗位补贴,同一县区发放时间必须一致,发放时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底线,坚决杜绝不按时发放补贴问题。  

通知指出,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在全省范围启动实施“爱心理发员”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确保有培训意愿的人员都能接受一次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岗位技能和服务水平。强化“爱心发屋”阵地建设,不断改善硬件设施条件,发挥好“爱心理发员”改变村民面貌、促进乡风文明的作用。各地也可结合实际,探索开展其他岗位聘用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  

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退出人员后续服务。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满或因其他原因退出的,都应纳入就业帮扶对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跟进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积极引导有就业需求的人员在扶贫车间(乡村就业工厂、乡村就业帮扶车间)、以工代赈项目等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帮助有外出务工意愿的人员实现转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一次性交通补助等补贴政策。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万山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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