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辉决定逮捕
8月4日,记者从甘肃省检察院获悉,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李辉(正厅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单位受贿一案,由甘肃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白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单位受贿罪对李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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