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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制定环保设施开放地方法规 进一步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2021-05-19 08:42:21 智能朗读:

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制订的《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技术规范》《环境监测设施、危险废物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技术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向社会正式发布实施,此举填补了我省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地方性法规空白,也是在全国率先发布省级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标准的省份之一。

该《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要求、点位、形式和流程、管理等内容,为甘肃省环保设施向公众常态化、制度化开放提供清晰的操作依据,规范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提升了开放水平和开放质量,对更好地激发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创新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厅将认真推动两项地方性标准有效执行,进一步拓展石化、电力、钢铁、建材等领域向公众开放,提高开放频次,丰富开放方式,提升开放效果,切实增强公众环保意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据悉,2017年以来,按照生态环境部部署安排,省生态环境厅扎实开展了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等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建立起了较为顺畅的公众参与沟通机制。截至目前,甘肃省已有四批62家设施单位列入国家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名单,做到了应开尽开,实现了国家要求的100%向公众开放的目标,参观人数达到66933人次,有效推动了全社会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风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吕晟君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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