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5部门联合转发《意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3月1日前清理取消各种形式不合理收费
2月26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联合转发《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各级部门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3月1日前坚决清理取消各种形式不合理收费。
据了解,此次清理各类形式不合理收费重点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接入工程等环节收费,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着力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以及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发挥警示作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要求,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各地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加强政策解读,有效引导舆论导向,积极构建政策落地“最先一公里”。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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