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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版”限塑令于2020年—2025年逐步实施 8大类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

2020-10-17 00:00:00 智能朗读:

    10月16日,省商务厅发布“做好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相关文件,明确了2020年—2025年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任务,并公布了“禁止生产和销售”的8大类塑料制品标准。

    至2020年底

    兰州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省商务厅要求,到2020年底,兰州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市州(含兰州新区)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至2022年底

    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2年底,全省14个州(含兰州新区)城市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省县城(市、区建成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至2025年底

    所有宾馆、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2025年底,全省14个市州(含兰州新区)城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城乡接合部、乡镇、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各市州(含兰州新区)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全省所有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加大对绿色包装的研发生产

    从长期来看,省商务厅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

    督促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

    加大塑料弃物等可回收物收集和处理力度,完善再生资源可回收体系,加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统计。

    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严格落实限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文瑞

    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塑料制品清单

    1.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3.一次性塑料棉签,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

    4.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为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

    5.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6.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视频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7.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8.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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