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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1年度 公租房资格申请即将开始

2020-08-09 21:00:00 智能朗读:

【本报讯】 8月9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我市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工作即将开始。8月14日至9月15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向相关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本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都有哪些具体条件呢?记者了解到,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175元(含3175元);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申请人为未婚单身且年满35周岁可作为一人家庭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登录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快速通道(外部通道)保障资格申请,注册后进行公共租赁住房网上申请。

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新就业大学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申请人为大学及以上学历;申请人为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单位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新就业职工,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养老保险;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申请人已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175元(含3175元);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无住房。

联系电话

城关区房产保障中心

电话:8519965

七里河区公有房屋管理中心

电话:2340957

安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7679346

西固区房产管理局

电话:7532958

监督电话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4607360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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