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放管服” 惠民利企重实效 ——市公安局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
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市公安局针对46种涉及户口管理工作,69类政务服务事项中所需证明材料,积极协调市司法局明确了涉及市公安局的6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8项证明事项,更新了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目录。
同时,科学编制工作流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严格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前,除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以及办理结果不可撤销的证明事项外,在办理企业招(聘)用人员在办理落户、姓名变更、文化程度变更等事项中,均实行告知承诺即予审批。对于申请跨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经群众书面承诺,核准办证人员身份后,可免提交当地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即予以办理。
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市公安局对政务服务事项中涉及交警、出入境、治安等部门的2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受理,极大地降低了审批门槛,真正做到少跑腿、不耽搁,最大限度地节约民众办事的时间成本。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复工复产工作中,市公安局对企业招(聘)用员工申请办理在兰落户、户口迁移等业务或企业申请建立单位集体户的,只要申请人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对部分资料不规范的情况,实行“容缺受理审批”制度,先行审批办理,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
进一步压缩事项办理时限。市公安局在严格落实“四办四清单”服务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简审批,压缩事项办理时限。其中,对变更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压缩5个工作日;对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压缩2个工作日;对涉危涉爆单位提交剧毒化学品购买、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民爆物品购买及运输等行政许可事项承诺1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为急需用证的复工复产企业职工(省内户籍)以及医护、军警及其他承担防疫任务的人员,开通加急居民身份证制证“绿色通道”,将制证时间缩短到5个工作日,为推进全市复工复产平稳健康进行,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和坚强有力的保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颜晨
版权声明:
凡文章来源为"兰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兰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兰州新闻网",并保留"兰州新闻网"的电头。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