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出首张水产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3月9日,记者从兰州市渔业技术中心了解到,日前我市开出第一张水产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标志着我市已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督促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据了解,前不久,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自我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交易时主动出具合格证,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通过合格证制度,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措施集成起来,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更加有效的保障质量安全。
记者从永登县谊源渔场3月5日开具的我市第一张水产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上看到,合格证内容包括农产品名称、数量、生产者相关信息、开具时间,并承诺产品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和非法添加物,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市渔业中心表示,将积极宣传、鼓励水产品生产单位行动起来,主动参与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共同构筑水产品质量安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万宏 王忠德 特约记者 王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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