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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相关部门下发《通知》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合法权益 受疫情影响职工不得随意解聘

2020-02-02 00:00:00 智能朗读:

    机关事业单位:未及时上班的临聘人员应优先考虑安排带薪年休假

    2月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近日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对因疫情影响未及时返回上班的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单位应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

    《通知》指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临聘人员,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临聘人员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单位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通知》指出,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对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单位上班的临聘人员,单位应该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经与其协商一致,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

    企业:不得解除受疫情影响职工劳动合同

    市人社局近日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劳动合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

    《通知》指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通知》强调,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通知》指出,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按照《甘肃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试行)》第八条之规定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实行轮岗调休。

    《通知》强调,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通知》指出,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企业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应当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

    《通知》指出,受疫情影响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67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初高中毕业班诊断考试时间有变化

    2月1日,省教育厅就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安排明确,要保障毕业年级“停课不停教、不停学”。各校要将具体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和学生,确保教学安排落到实处,最大程度减少延迟开学带来的影响,或将调整诊断考试时间。

    据了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毕业年级教学工作的统筹,督促指导学校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初三、高三年级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方案,保障毕业年级“停课不停教、不停学”。各校要将具体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和学生,确保教学安排落到实处,最大程度减少延迟开学带来的影响。正常开学前,各地要充分发挥教研部门作用,根据毕业年级特点和需求,研究制定教学和复习的策略,指导各地各校科学调整毕业年级教学计划和复习的节奏、方式。学校要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指导毕业年级学生制定个人复习计划,明确阶段性学习任务,确保复习备考有序进行。正常开学后,各地可根据调整后的教学计划,合理延迟初三和高三年级诊断考试时间。今年高考结束前,学校在每周双休日期间,可安排其中一天对高三年级学生进行补课。清明节、劳动节等节假日期间,可适当减少高三毕业年级学生放假时间,及时补偿缺课时间。

    延迟开学期间,学校要专门制定针对初三、高三毕业班的线上教学辅导方案,为学生提供优质的线上教学服务,保障教学进度。鼓励支持学校采取开设空中课堂、网络视频点播、线上辅导答疑等信息化手段,帮助毕业年级学生开展线上学习。各地各校要制定线上教学工作指南,让师生尽可能掌握线上教学的技术要求和方式方法,熟悉网络教学流程。各地电教部门要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协助学校做好技术服务保障,及时协调和解决各类技术问题,确保线上教育顺利进行。要用足国家开放资源。教育部计划于2月17日开通国家网络云课堂,课堂内容覆盖初三和高三年级各课程,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好该课堂,并及时推荐给学生学习,此外,还要用活网络公益资源。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孙亚斐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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