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将在10个部门 设立党组(党委)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建平)7月15日,市委常委、兰州新区党工委书记杨建忠主持召开新区党工委会议,审议《关于在兰州新区管委会部分工作部门设立党组》等事宜,按照兰州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兰州新区将在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等10个部门设立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兰州新区组织部拟在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农林水务局、经合局、公安局等十个管委会工作部门设立党组(党委)。党组(党委)书记、成员任免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会议强调,新区各园区、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要求上来,紧紧围绕高质量快速发展的目标任务,开创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东新,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王忠先,新区领导李西新、赵建利、何静、张爱胜、任小东、牛成喆、刘浩明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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