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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健委要求做好学校风疹防控工作

2019-06-20 00:00:00 智能朗读: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刘晓芳)6月19日,甘肃省卫健委发通知要求全省各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风疹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据通知,风疹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2019年1月以来全省风疹报告发病数明显高于前五年同期发病水平,多个地区在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出现风疹暴发疫情或聚集性病例,影响了正常学习秩序,引发社会关注。

    通知要求,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承担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市州卫生健康委应建议辖区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与教育部门的信息沟通,督促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学校作为传染病监测的重点,适时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引导学校落实好防控措施,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各地要联合教育部门经常性开展学校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防治知识专题讲座等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掌握传染病预防知识和措施,增强卫生防病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树立传染病报告意识,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要不断提高师生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提升师生防控意识和应对能力,同时大力宣传疫苗接种是防控传染病最有效措施,对未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范围的高年级学生进行积极引导,鼓励其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接种疫苗。

    通知还要求,接到学校疫情报告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实验室检测等工作,并准确研判疫情。在疫情出现早期,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及建议,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跟进疫情进展,对疫情发展趋势及处置效果进行评价。疫情流行期间,指导学校应尽量减少集体活动,做好病例管理。同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规范疫情报告制度,防止疫情蔓延。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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