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保障消防队伍交通出行优待权益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何怡璇)记者在省运管局获悉,6月18日,省道路运输局就道路运输行业全力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出行优待权益工作作出安排。
省道路运输局要求,各汽车客运站应安排持有有效证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及随行家属(原则上不超过2人,不需要出具与消防救援人员本人的关系证明)优先购票、安检和乘车,要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相关服务引导工作;要做好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客运班车,享受与残疾军人同等的客票优待,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免费优待工作。汽车客运站和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应主动为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帮助解决出行困难,保障行动不便消防救援人员安全、便捷出行。
版权声明:
凡文章来源为"兰州新闻网"的稿件,均为兰州新闻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兰州新闻网",并保留"兰州新闻网"的电头。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