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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涉及民企的案件优先处理

2019-05-18 00:00:00 智能朗读:

    兰州晚报讯5月17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由省检察院与甘肃省工商联联合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内容细则。此次专项行动为期3年。其中,2019年为稳进年,2020年为深化年,2021年为提升年。

    专项行动由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共同组织实施。

    省检察院将主动加强与各级工商联的密切联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建立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指派专人负责,优先受理民营企业投诉,优先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优先处理民营企业维权,实现7日答复,3个月办结,做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就办好”,及时主动反馈办理结果。

    省检察院将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的黑恶势力和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坚决扫除以暴力、“软暴力”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管理费”、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涉黑恶“套路贷”犯罪、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侵犯民营企业家人身权益的犯罪活动。

    依法打击公职人员侵害民营企业犯罪活动。及时移送发现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证照颁发审验、用地审批、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等环节,向民营企业索取贿赂,履职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线索,积极督促依法调查。

    坚决查处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利用司法办案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职务犯罪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盗抢骗”、敲诈勒索、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商业秘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串通投标等犯罪活动,及时为民营企业追赃挽损、恢复商誉、保障权益。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许沛洁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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