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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干部教育培训“两办法一制度” 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019-03-29 00:00:00 智能朗读: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颜晨)近日,市委组织部紧密结合市委《2019—2022年兰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出台了《兰州市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评估办法》《兰州市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兰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制度》。“两办法一制度”的制定出台,是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着力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为提高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提供了制度支撑。

    《兰州市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评估办法》明确了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由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对包括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现场教学基地及准入的社会培训机构等在内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进行评估。根据工作重点制订评估方案,细化评估指标,并结合评估情况确定评估等次。评估结果作为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一地三库”评选的重要参考和非社会培训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评估办法提出,对社会培训机构采取“动态管理、优进绌出”的管理方式,为激励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提供了制度遵循。

    《兰州市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突出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市级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申报、审批、实施和考核管理,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跟踪管理。每年9月底之前,市直部门(单位)须根据年度主题和各自职能提出下一年度项目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对上报的项目计划审核后进行批复,并衔接财政部门从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中拨付培训经费。同时,市委组织部对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项目的计划执行、过程管理、培训效果等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计划审批的前置条件。

    《兰州市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对学员入学报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学习培训纪律、落实请销假制度、撰写学习论文、培训考核应用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营造良好学风提供了制度保障。考核工作由各级组织部门会同培训机构或项目承办单位共同负责,重点对学员的学时完成情况、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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