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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周占琪在《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提案》中建议: 严禁在人行道上停车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019-01-29 00:00:00 智能朗读:

    在今年省“两会”上,政协委员周占琪提交的《关于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提案》得到了众多委员的认可和认同。《提案》中建议道:应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保护好人行道等公共设施和城市整洁干净,给企业商家、市民出行创造一个安全舒心的生活环境。

    ■现状

    人行道划定停车场产生诸多矛盾和隐患

    周占琪在《提案》中提出,兰州市这几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城市机动车数量节节攀升,停车难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一大难题。虽然在马路和人行道的不同路段划出一定的停车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停车难的问题。但也导致了一些矛盾和隐患的发生。

    周占琪在前期调研时发现,一些由企业和私人经营的停车场,由于停车管理的方式方法问题,严重影响到了沿街企业、商家的正常经营,同时也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承包停车场的企业和个人为了自身利益经常与沿街商家发生矛盾;出行的市民有时也不得不忍气吞声,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上不断变换行走。此外,特别是对老年人、盲人和学生而言,更是造成了交通安全隐患。

    ■建议

    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兰州停车秩序,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周占琪在《提案》中建议:兰州市应对不同地段、不同城市功能区等现有机动车数量及今后可能增加的趋势做科学统计,分阶段建设与之相适应的停车场和停车设施,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政府要统一管理,合理充分利用,回归社会公益功能。

    若要在沿街商铺路段前划定停车场,应提前与沿街企业、商家充分商议,签订相关协议书,体现公平公正,符合政府门前三包规定,解决好停车与沿街企业商家经营以及行人的潜在矛盾。

    同时,严禁在人行道上停车,保护好人行道等公共设施和城市整洁干净,给企业、商家和市民创造一个安全舒心的生活环境、营商环境。交警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对禁停路段和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兰州晚报全媒体首席记者杨彬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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