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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增效严把关勇担使命谱新篇 ——我市推动纪检监察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01-22 00:00:00 智能朗读:

    监察体制改革后,调查职务违法犯罪的职能并入到纪检监察机关,随着监督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案件线索数量明显增加,为纪检监察工作带来新的挑战。2018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推动审理工作,持续提升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实现了“纪法”“法法”无缝衔接,推动纪检监察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建立完善制度持续提高办案效率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有一套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审理是其中的一环。在反腐败工作中,违纪违规者被处分,百姓的利益被追回,却很少有人知道纪检监察机关审理部门在这其中的重要作用。

    案件审理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内承担着对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对外作为对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窗口,是审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最后一道关口。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市纪委监委强化制度设计,坚持注重发挥案件审理工作人员的纪法理念优势,着力在制度规范、程序严谨上下功夫,使制度设计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和监察调查职能的助推器。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改革工作全过程,改革前期及时制定涉及人员转隶、内设机构调整、案件衔接等10个具体工作方案,对改革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监委成立后,根据职能变化,修订完善了21项涉及执纪监督、执纪审查的制度办法及规范文书,制定出台《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运用》两个指导性文件,形成了一整套覆盖监督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系统性制度体系。

    规范制度程序,落实改革要求。秉持“执纪审查工作以审理为中心,执法调查工作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坚持“承前启后、严把关口”的要求,在监察体制改革中,通过统一标准、规范程序、健全制度、加大审核力度等,强化落实纪律条规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健全完善制度,实现无缝衔接。市纪委监委先后起草制定了《兰州市纪委监委机关调查措施运用规定(试行)》《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及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协调市委政法委等单位制定出台了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7个,确保“纪法”“法法”全过程无缝衔接。

    加强协调机制,确保案件质量。落实省纪委监委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报备制度,同时对区县报备案件认识审核把关。协商市检察院建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协商市法院建立起审判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初步形成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不低于改革前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质量。

    审理提前介入,提升办案效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先后制定了《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审理工作规程》,确定介入范围、规范介入程序、把握介入时机、明确介入重点、明晰介入职责,确保审理工作提质增效。

    2018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782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657人,政务处分215人;给予党内警告276人,党内严重警告163人,撤销党内职务10人,留党察看63人,开除党籍145人;政务警告83人、记过23人、记大过9人、降级20人、政务撤职44人、开除公职36人。

    推进纪法双审准确运用“四种形态”

    推进纪法双审,体现改革制度优势。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为准绳,在案件启动审查调查后,审理部门及时在程序方面给予指导,力求对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调查程序合规合法,确保查清事实、证据合规。

    突出纪法衔接,强化执纪审理工作。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审理理念,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涉案款物、线索移交严格审核,既着力将违纪事实审清核实,党纪处理体现鲜明的执纪特色,又确保涉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努力做到移送案件达到司法办案标准,体现“纪法”“法法”协调衔接的制度优势。

    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办案责任制度。以“谁审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构建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条规法律适用、办理程序“四负责”机制,并按规范制作阅卷笔录;把审理报告作为审理工作的核心环节,改进移送司法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工作报告模式,形成体现党纪特色审查和监委调查职能的审理报告,严格案件承办、审核、批准分级责任,形成审理、移送及移送后跟踪负责责任链条,把确保经得起历史和党纪法律检验的要求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之中。

    细把关重程序,严格规范审理文书。根据省纪委监委《审理报告》和《移送起诉意见书》模版,借鉴法院、检察院有关诉讼文书样本,结合工作实际,着手制定职务犯罪审理报告、起诉意见书、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等监察文书模版,以规范市纪委监委的审理文书。

    强化队伍素质,夯实审理工作基础。组织参加中央纪委“一学院两中心”培训审理业务骨干41人次,举办全市监督执纪审查业务专题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200余人;举办审理工作培训班,培训审理骨干57人次。以明纪懂法为主旨,组织开展两期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受训干部700余人次。

    与此同时,从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出发,精心筛选、及时组建了22人的审理人才库,选拔具有较强案件审理和法律业务能力的专业人才储备入库,逐步建立起市纪委监委协调管总,区县和派驻机构全员参与、全员共享的全市审理人才“一体化”管理新模式,推动审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突出“纪在法前”,强化“抓早抓小”,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8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041人次、占70.6%,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755人次、占19.2%,第三种形态处理146人次、占5.1%,第四种形态处理148人次、占5.1%。同时,注重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及时为382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消除影响。

    依纪依法审理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审理工作是案件处理的“关口”和“出口”。市纪委监委坚持“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的要求,认真落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审理工作二十四字方针,严把“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提升证据运用、准确定性能力,细化调查程序、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司法实践的检验。

    严把审理关口。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坚决落实“查审分开”制度安排,努力实现从审查证据入手、把好案件事实关,从违纪构成要件入手、把好案件定性关,从罚当其错入手、把好案件量纪关,从加强监督规范工作入手、把好案件程序关。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对审查调查工作中证据不完备和程序不适当的及时退回补证46件,做到执行制度不变通,监督审理双把关。

    注重研判分析。积极探索审理提前介入方法,特别是对重大事故责任类案件及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对事实证据定性和审查走向作出判断,对程序和手续提出意见建议。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先后对12起案件提前介入,有力助推审查调查工作质量的提高。

    强化沟通协调。在纪委监委内部,发挥理念先导作用,强化纪检干部与转隶人员的思想认同和融合,明确案件审理部门要坦诚相见、真诚沟通,积极主动听取案件调查阶段的情况,依纪依法与审查调查组交换工作意见,做到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对分歧意见较大,经协调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将双方意见梳理后提交市纪委常委会研判讨论决定。

    与此同时,切实加强与组织、人事、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等部门的沟通,充分征求意见,确保党纪政务处分于纪于法有据、程序合法合规,有效提升了处分决定的执行力度,彰显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兰纪轩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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