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1月1日起施行
兰州晚报讯1月1日起,《甘肃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包括直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条件和服务的行为;视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属于这些行为的都要按照《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田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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