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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作者:记者 蒋 凌 稿件来源: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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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2月6日,兰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哈全玉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嵘、潘卫平、王韶珊、胡康生、张祖迁、毛仁,秘书长朱宗礼参加了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闻长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保刚列席会议。

    据《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编制2010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通过《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草案)》、《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的规定(修订草案)》、《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对制订《兰州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兰州市航道管理办法》两部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调研。

    对于会议通过的《兰州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哈全玉强调,工作要点是常委会一年工作的总纲,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熟悉要点内容,各工作部门要按照常委会一年的具体工作安排,部署好本部门的工作,保证常委会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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