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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讲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2021-11-02 08:44:43 智能朗读:


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要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找对“穷根”,明确靶向,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健全东西部协作和党政机关、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既不降低标准,也不抬高标准。解决好“如何退”的问题,加快建立反映客观实际的贫困县、贫困户退出机制,努力做到精准脱贫。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幸福不会从天而降,好日子是干出来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特别是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战场上大显身手。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改变“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的观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五、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实现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安排,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要做大“蛋糕”。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定性因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要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多从社会发展水平、从社会大局、从全体人民的角度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许多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是能够通过不断发展,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支持加以解决的。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把“蛋糕”做大,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更加坚实物质基础。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还要分好“蛋糕”。经济发展是基础,但并不是说要等着经济发展起来了再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不断做大“蛋糕”的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职能,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

□据学习强国

来源: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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