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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 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0-09-25 00:00:00 智能朗读:

    国庆、中秋将至,近日,市纪委发出《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防“四风”反弹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整治“四风”成果,严防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指示精神,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各部门要严明纪律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发现问题、监督处置机制,把工作措施、推进手段和工作力量统筹起来,一级带一级推动、一级带一级落实、一级带一级整改,示范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保持和发扬崇尚节俭、杜绝浪费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营造风清气正节日环境,推动形成遵纪守规的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要严明作风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过“紧日子”的具体要求,严明纪律规矩,抓好节前教育,重申节日禁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防“四风”、“节日病”。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崇俭尚廉,遵规守纪。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市纪委重申“八个严禁”: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节礼;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利益相关人的宴请或休闲娱乐安排;严禁餐桌上的浪费及其他铺张浪费行为;严禁违规发送和收受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遵照执行,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通知》强调,要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要聚焦监督重点,盯紧“私房菜”、“一桌餐”、“吃老板”、“隔空送礼”、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移花接木”违规报账等隐形变异问题,紧盯公款公车公物和机关食堂,紧盯餐桌上的浪费等重点问题,紧盯资金支出、项目运行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治节日期间请吃送礼、铺张浪费等陈风陋习。各级各部门要拓宽监督渠道,多措并举收集掌握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督手段,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处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节日期间开展多轮次、常态化的监督检查,通过交叉互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发现和查处一批隐形变异“四风”,使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形成持续震慑。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颜晨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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