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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欢度春节 不忘安全

2020-01-22 00:00:00 智能朗读: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吕晟君)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省安委会、省减灾委、省应急厅温馨提示,欢度春节、不忘安全。

    1.交通安全。开车出行要检查维护车辆,掌握路况天气,做到不超员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开车;乘车出行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车辆、带病车辆、无牌照车辆,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2.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进入人员密集场所要注意观察安全通道、应急出口位置。参加群众性活动,事前要认真阅读活动须知,知悉紧急情况下逃生路线;发生火灾按照应急指示标识指引,迅速从安全通道逃生。

    3.家庭安全。外出时要关闭煤气、关掉不必要的电源;发生煤气泄漏要立即关掉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在公共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等人员疏散区域为电动车充电;用煤取暖家庭一定要注意房间通风,避免煤气中毒。

    4.烟花爆竹安全。请在正规烟花爆竹零售店购买安全合格的烟花爆竹,严禁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将点燃的烟花爆竹扔进下水井盖内,以免引起井下可燃气体爆炸。

    5.旅游安全。请听从导游或工作人员安排,遵守景区游览规定,切勿进入禁区内,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的道路、积雪冰冻道路等)不可拥挤推搡。审慎参加高危险娱乐项目。乘坐缆车或者其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

    6.消防安全。要做到不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占用、损坏、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违规占用消防车道。不在小区内进行篝火跳火、焚烧垃圾、祭祀烧香等活动,不将未熄灭的烟头丢进垃圾箱。各物业公司要开展每日防火巡查,住宅楼的常闭式防火门要处于关闭状态,应急照明、逃生疏散标志要保持完好。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进山不带火,入林不吸烟。进山入园祭祀扫墓,自觉做到文明、绿色祭扫;严禁在林区和草原燃放烟花爆竹或孔明灯。

    7.企业安全。各企业要强化风险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管控安全风险;严格管控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脱岗、睡岗,严禁无资质、非专业人员顶岗;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按规定及时报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相关信息。

    8.发生危险及时求救:火警119,火灾隐患举报96119,森林火警95119、安全生产举报投诉1235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水上搜救专用电话12395。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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