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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 经调解购车订金退还了

2020-03-17 00:00:00 智能朗读:

    消费者徐某与白银一家汽车销售企业达成口头购车协议并交付了1800元订金后,由于自身原因没有按约定时间提取车辆,并放弃了购车交易,结果在与商家交涉退还订金时遭到了拒绝。3月15日,徐某通过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介入调查调解,最终该笔订金得到返还。

    据了解,3月15日,消费者徐某专门从岷县赶到白银,向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了此事,希望得到协调处理。据其称,之前他通过互联网联系到白银区一家汽车销售企业,得知该企业有自己需要的车型后,随即与该企业口头协商订车事宜,并在没有签订购车书面协议的前提下通过微信转账交付了1800元作为约定车辆的订金。之后,因为个人原因,他没能按约定时间提取车辆,遂放弃了购车交易。随后,他与该企业取得联系,希望对方能如数返还所交订金,谁知该企业一开始答应了,但是后面又因为各种原因一再推辞,始终不予退还。

    接到徐某诉求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立即依法立案调查并现场进行调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在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该汽车销售企业负责人现场如数将1800元订金退还给了徐某,并表示以后他们会完善企业汽车销售的各项制度,及时签订合法有效的购买合同,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万盈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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