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迎接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您好!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都是城市文明的培养者,同时也是受益者,正是有了您的支持和参与,才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人居环境更加整洁,2008年我市获得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全市人民的热切期盼。这关系到兰州的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更关系到每一个兰州市民生活质量的改善提高和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今年5月,市委、市政府启动了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明确提出了到2011年力争再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目标。
兰州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呵护。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从今年开始,中央文明委每年对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城市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测评内容主要涉及公共卫生、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交往、公共观赏、公共参与、公共精神、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及关爱未成年人等。测评方式由第三方采取实地考察、入户调查的暗访形式进行。目前,我市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已全面启动,7月至9月,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组将对创建工作先进城市进行测评。我们衷心希望生活在兰州的每一位市民朋友,都能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支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
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修身之本,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亮丽的名片。您的一言一行折射着城市的文明程度,您的一举一动展示着城市的形象风采。陋习不改,市民素质难以提高;新风不树,文明兰州无从谈起。管好自己的嘴,不随地吐痰、不讲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乱倒垃圾、不乱泼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乱挂、不损害公共设施;管好自己的腿,不乱穿马路闯红灯、不践踏花木草地。讲公德,守秩序,少一份放任、多一份自觉;少一点埋怨,多一层理解;少一些推诿,多一份责任;少一些陋习,多一份文明,主动告别影响城市形象的各种不文明行为。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建设文明兰州、和谐兰州做出新的贡献!
只有你文明、我文明,我们的城市才文明!只有你参与、我参与,我们的城市才会更美丽!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200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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