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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文明事迹 展现榜样力量 本报将刊发我市荣获省级文明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事迹

2021-01-20 12:42:08 智能朗读:

文明的力量,似静水流深,不显不露,却蕴藏着无限活力,在兰州市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也涌现了一批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文明“分子”,坚定地推动着文明兰州的建设与发展。 12月23日,在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命名表彰大会上,兰州市不仅因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被大会予以通报嘉奖;兰州市部分文明区县、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也因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而受到大会表彰。

今年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兰州市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引领,以提升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接续奋斗、矢志不移,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城市形象大幅提升,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为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丰润的道德滋养和良好的文化条件,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进一步弘扬正能量、展现新作为,推动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守正创新、再开新局,即日起,本报将定期刊发我市荣获省级文明区县、单位、家庭等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的文明事迹,以激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凝聚文明力量,不断创造新业绩新成就的干事热情。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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