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兰州新闻网

首页| 兰州| 新闻| 政务| 房产| 旅游| 汽车| 教育| 财经| 健康| 公益| 女性| 艺术| 企业|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 全媒体矩阵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本网专题 正文

文明创建:为了不断提升城市品位

2017-09-22 00:00:00 智能朗读:

    徐晓兵

    9月20日,在全市创建工作会议上,市文明委下发《关于持之以恒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我市要树立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决心不会变、步伐不会停、要求不会降,更加重过程、重实效、重利民、重惠民,以创建工作着力带动全市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详见《兰州日报》9月21日一版)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内城市综合性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是我国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更是一个城市管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发展潜力的全面体现。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绝不仅仅只是为了这一块“金字招牌”,这块“金字招牌”是创建的阶段性成果的体现,创建的过程和创建成果的保持,以及创建中经验、措施、制度的常态化保持,才是创建更为关键的要素。从这一意义上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更重要的是为了有效地提升城市功能、打造城市品牌、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是为了让市民在文明城市的创建中提升文明素养,改善生活质量,在创建中使群众充分体验到获得感并迸发出对自己城市的热爱和自豪,能更加充满信心的建设家园,这才是我们创建工作的目的所在。

    自2005年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市2008年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城市,2011年、2015年分别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去年年底以来,新一届市委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重要抓手,动员全市机关基层、干部群众、社会各方,抓领导、抓关键、抓难点、抓特色、抓基础,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牵动和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城市建管水平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持续增进、良好社会风尚日趋浓厚,给发展带来机遇,给城市带来变化,城市品质和形象得到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公众对城市的获得感、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越来越强,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广大市民、来兰投资客商和外地游客的一致肯定和纷纷点赞,有效提升了兰州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除了这些实打实的获得感,创建工作还是一个作风转变的大熔炉,以“治转提”行动为内生动力,以“三大整治”攻坚战为强力抓手,全市上下凝神聚力,同心戮力,特别是区县、街道、社区的基层干部群众任劳任怨、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发扬连续作战、锲而不舍、攻坚克难的优良作风,充分发扬了城市主人翁精神,服务意识、服务效率都有了质的提升。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推动城市发展、社会进步的系统工程,是提高生活品质、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民心工程。这就需要树立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的理念,驰而不息抓创建,把以往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作风,进一步固化为制度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助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力争早日摘下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字招牌”的同时,将兰州打造成文明和谐的品质之城、宜居之城、幸福之城。

来源: 兰州新闻网 兰州日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