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男子挑衅交警被拘留 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电动车转弯不让直行车、酒驾闹事、喝饮料变酒驾?2月20日,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提醒市民出行时这些违法行为一定要注意。
电动车转弯不让直行车 负主责
近日,朱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金塔县中山街由西向东行驶至环城东路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与孟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朱某某受伤、双方车辆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
警方提醒: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
男子酒驾闹事 妨碍执法被拘留
近日,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驾驶人满身酒气,存在酒驾嫌疑。民警在对司机郭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其不配合检测,同乘酒醉人员张某某态度蛮横,言语粗暴,辱骂推搡挑衅执勤民警,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经相关检验部门测定,司机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0.93mg/100mL,属饮酒驾驶。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张某某进行了处罚。
警方提醒:近三年春节假期,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比例超过10%,酒驾醉驾仍是造成交通事故、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请广大驾驶人员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坚决抵制酒驾醉驾行为,共同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喝饮料是酒驾? 饮料:这锅不背
近日,武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华藏寺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G30连霍高速天祝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轿车驾驶员张某呼气中伴有酒味,涉嫌酒驾。但张某谎称自己刚喝了两罐饮料,酒精检测仪才会有显示。为进一步排除酒驾嫌疑,民警让其下车进行酒精检测。5分钟后,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再次对其进行检测,显示数值为30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面对违法事实,张某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驾驶员必须遵守的原则,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上路,一旦发生意外,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转弯让直行 行车莫大意
近日,周某驾驶小汽车在崇信县滨河西路与吴某驾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事故。因周某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警方提醒:机动车行驶至路口时,请按照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提前注意观察路面环境,避免发生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文明礼让、平安出行。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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