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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心生恶念 两次高空抛物 检察机关决定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李某某

2022-01-25 08:43:02 智能朗读:

1月24日,城关区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近日,城关区检察院决定对李某某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经公安机关侦查,2021年9月29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明知其居住地兰州市城关区某小区一居民楼楼下为临街非主干道,醉酒后为发泄不满,将堆放在该居民楼6楼与7楼连接处平台上的砖块、木板、白灰等建筑垃圾从楼道窗户处连续抛下,对楼下不特定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造成楼下居民恐慌。2021年10月10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醉酒后再次心生恶念,上楼过程中将楼道内的部分砖块从6楼与7楼之间的平台窗户处扔下。

城关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主办检察官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核实了相关证据。经审查,李某某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故意从高空抛掷砖块等建筑垃圾,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社会危害性极大,且因其犯罪行为实施具有随意性,再犯可能性较高,人身危险性大,城关区检察院决定对李某某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延伸阅读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来,高空抛物伤人事件频发,严重威胁着社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明确将高空抛物列为违法行为。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实施,高空抛物罪正式成为独立罪名。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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