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兰州新闻网

首页| 兰州| 新闻| 政务| 房产| 旅游| 汽车| 教育| 财经| 健康| 公益| 女性| 商业| 企业|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 全媒体矩阵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正文

每吨水费多收0.4元,依据在哪? 物业:这是均摊的二次供水能源费

2021-08-28 08:40:24 智能朗读:

居民出示水费收据

“正常居民生活用水加污水处理费每吨为2.7元,可我们小区从2017年开始,水费每吨按3.1元收取,比政府规定的价格高出了0.4元。钱不是很多,每年下来也就百十元,可物业收费的依据是啥,有没有相关文件?”连日来,居住在嘉峪关西路广福家园小区的高层住户向本报“记者跑腿”栏目反映,业主们提出质疑后,物业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答复。记者采访时物业称,依据相关规定,多收的0.4元为二次供水能源费。

“每吨水3.1元,我们已经交了4年多。刚开始我们还不清楚,最近才发现比政府规定的价格高出了0.4元。”在广福家园小区高层楼下,业主们拿出水费收据对记者说,2017年物业公司按照每吨3.1元收取水费,大家以为是政府指导价,一直在按时交费。后来得知物业每吨水费多收了0.4元后,业主们觉得很不合理。大家找到物业,但物业公司也拿不出相关收费文件。据了解,该小区高层共31层,有400余住户,是二次供水。

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高层使用的二次供水加压水泵将水从负一楼抽到楼顶水箱要消耗电,多收取的0.4元是二次供水能源费。这笔费用均摊下来每吨水要收0.8元,考虑到业主的承受能力,物业只收了0.4元,另外0.4元由物业承担,也向业主公示过。他们认为,物业公司这样收费是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记者问能否看看物价部门的收费批复文件,物业公司称有,可现场并未出示。随后,记者将此事向市发改委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

甘肃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从金认为,二次供水加价政府有明确规定,既可以计入物业管理费,也可以按实分摊。选用按实分摊方式的,物业企业应当将分摊测算过程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也可以要求物业企业对超过政府定价的水费加价进行公示和说明。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建荣 苏晓 文/图

来源: 兰州晚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