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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执法 善意执行 西固区法院圆满执结合同纠纷案

2021-04-11 08:51:20 智能朗读:

近日,西固区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受到当事人好评,一名当事人专程送来一面“司法服务为企业,严格执行为民生”的锦旗。

这位送锦旗的当事人是兰州一家科技公司(简称甲公司)的负责人。2020年7月,其与兰州某商贸公司(简称乙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乙公司一次性向原告甲公司支付11万元货款。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很快与被执行人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取得联系。张某诚恳地向法官表示,自己并非是不守信用的人,只不过受疫情冲击,资金缺口较大,实在无力偿还欠款,希望法院将履行期限宽限至2020年10月底,执行法官同意了张某的请求。然而到了承诺的履行限期,乙公司依然没有履行付款义务。当执行法官向张某询问原因时,他依然给出了同样的理由。

经多方调查,执行法官得知乙公司的确遇到了困难,如果贸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仅会令乙公司雪上加霜,也无助于保障申请人的权益。在征得申请人甲公司的同意后,执行法官秉持“柔性执法,善意执行”的理念,决定再次宽限履行期限,并允许乙公司在这段时间内正常从事经营活动,尽快回笼资金、恢复履行能力。

2021年3月26日,张某主动致电西固区法院执行局,称公司已具备还款能力,准备履行承诺。执行法官立即通知双方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该案至此执行完毕。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来源: 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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