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称被绑架报假警 城关公安依法对其治安拘留
2月22日下午4时许,城关公安分局嘉峪关路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派警:一年轻女子自称被两男子绑架至一处荒山,敲诈其20万元后才被释放,现已回到家中。该所立即抽调警力,迅速投入侦查工作。
当民警多方联系见到报警人时,报警人高某某自称受到惊吓,不愿配合调查。经民警耐心细致劝解,高某某才说,2月19日中午,自己在东部市场门口准备乘坐出租车出行时,一“黑车”将其拉至荒山并关押在一废弃房屋中,两名男子向她索要20万元后才将其释放。根据高某某的陈述,民警多方调查却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是侦查方向和侦查思路出了问题,还是工作过程不够深入?此时,询问受害人高某某的办案民警发现,高某某在陈述受害过程时言辞慌张、前后细节不符,并对受害具体细节避重就轻,很不符合常理。据此,该所又重新对发案情况进行核实。22日晚8时30分许,高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嘉峪关路派出所,如实陈述了自己谎报警情的事实。高某某交代,自己在一网络投资贷款平台受损20万元,无法向家人交代,遂谎称自己被人勒索,高父听后立即报警,骑虎难下的高某某便对接警民警编造了自己被绑架勒索的谎言。
最终,经嘉峪关路派出所取证核实并报城关公安分局批准,依法对高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以5日治安拘留。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进 通讯员 樊奕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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