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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曾因涉嫌诈骗而被检察机关羁押,最终无罪释放的宋某,在重获自由之后,竟真的干起了诈骗勾当。他以征婚、谈恋爱、帮忙联系上军校为由,10年间以欺骗的手段先后取得5名女性的信任,共骗取约126万元。2月3日,市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庭未宣判。
假装“谈恋爱”6年骗取58万元
现年62岁的宋某,曾因涉嫌诈骗、行贿等被关押审查。1997年,法院宣告其无罪。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宋某来到西安,谎称自己是甘肃某大学的退休干部,并通过当地一家婚姻介绍所登记征婚,认识了受害人冷某。在两人交往过程中,宋某告诉冷某,他在兰州被冤枉坐牢,现在他准备申请国家赔偿。看着一脸沧桑的宋某,冷某觉得宋某能将坐牢一事告诉自己,此人诚实可靠。很快两人便同居在一起,宋某还承诺要与冷某结婚。随后,宋某告诉冷某,他因申请办理国家赔偿事宜,需要走关系活动,但他没钱,希望冷某能给他借一些钱。从1999年3月至2005年12月,冷某多次借给宋某现金共计58万元。
受害女收到相同的“借钱”短信
然而,当宋某拿到这58万元后,竟然突然消失了。不久,冷某与一名律师吃饭间谈及此事,该律师称宋某申请国家赔偿的案子他知道,国家赔偿款10.7万元宋某早已拿到手。此时,冷某才知自己上当了。而后,冷某通过关系查到了一名李姓女子的电话。二人联系后得知,从2003年8月至2007年7月,宋某在婚姻介绍所与李某相识后,还是以申请办理国家赔偿需要搞关系,送礼、缴税和办理李某儿子到西安上军校为名,共骗取李某40万余元。当冷某、李某拿着手机翻看短信时发现,宋某发给她们的短信内容竟然一样,理由都是申请国家赔偿,需要借钱。此时,冷某和李某一起向公安机关报案。
联系“上军校” 骗来13万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在2006年12月至2007年年底期间,宋某以征婚方式认识了魏某,同样以办理国家赔偿需要搞关系为由,先后骗取魏某14万元。在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期间,宋某在兰州以征婚的方式认识了文某,而后又通过文某认识了蒋某,宋某谎称能为文某、蒋某的儿子办理当兵、上军校等事宜,以送礼、购买军服等为名,从文某、蒋某处骗取现金合计13.7万元。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与受害人谈恋爱、办理国家赔偿、给小孩联系上军校等虚假理由为名,骗取受害人126万余元,其行为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宋某辩称自己只是普通的民间借贷行为,不能构成诈骗。法庭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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