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4日,记者从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12年末,全市总人口控制在355万人以内,人口自增率控制在5.80‰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纳入管理率达到90%。副市长戈银生出席会议。 一孩生育实行备案制
今年8月,我市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社会管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和《兰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考核奖惩办法》。《意见》明确提出,实行一孩生育备案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再生育审批管理制度。强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功能。建立在校学生和服役期军人婚姻状况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已婚学生和军人的生育管理和服务。
流动人口实行“以房管人”
建立“以房管人”为主、以户籍和单位管理为辅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模式,从根本上解决性别比治理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难的问题。完善出生缺陷“一级干预”体系,解决出生人口素质难提高问题。年底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今年年底前,全面兑现农村居民、城市下岗职工、无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农村“两户”养老储蓄金。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成才工程”;实施关爱农村二女户“1+1”安居工程;对国家奖励扶助政策作了进一步拓展和延伸,扩大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受益面。农村计生家庭实行“两免一补”
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低保补助标准提高30%,普惠性政策在落实资金或项目时,对“两户”在户均基础上给予提高30%的优惠。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成才工程”,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高中(中专)阶段,每名学生每年补助800元(1000元),大学(大专)期间一次性补助8000元(6000元)。
目标责任“一票否决”
在考核和督查中,对工作严重不力,弄虚作假,问题特别突出的乡镇(街道)“黄牌警告”,连续两年被列为“重点管理”对象或在督查中一年两次被“黄牌警告”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包村(社区)干部各处以1000元的经济处罚,年度公务员考核降低一个等次,一年内不得提拔。